丰源集团党建综合展厅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九游会登陆
- 分类: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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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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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说明
1、总体说明
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建综合展厅二期建设项目是一项综合性的形象展示工程,拟采用epc模式,选择拥有先进设计创意、施工经验丰富的合作商,由中标人在招标人指定区域,按照合同约定对展示方案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使用、技术和九游会登陆的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期接入的展厅先期建设工程进行适当改造调整,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本项目展示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各类展示设备的运行、维护手册。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承包形式为总承包,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人工、耗材、生产、运输、安装、材料、卸车、搬运、检测(含相关复检费用)、验收、九游会登陆的售后服务、社会保险费、代理费及税金等施工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于投标人漏报致使施工或服务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能在投标总报价之外还有其它费用出现。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有遗漏,可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招标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中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采用 邀请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相关单位。
- 项目名称:丰源集团党建综合展厅二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丰源集团总部
-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利用丰源集团总部三楼闲置区域(约1000余平米)分成五
个展示区进行建设:党员活动室暨枣庄市理论宣讲基地、枣庄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新时代青年成长成才教育基地、文化长廊、书吧;同时对部分一期建设工程展示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 项目工期:计划2021年10月上旬-2021年12月
- 现场踏勘: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
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持有效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招标项目中的相关内容;
3、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4、近三年内须具有3个以上展示工程建设的epc业绩;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事项:
1、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竞标人参与竞争。
2、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评标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四、保密事项
1、凡参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竞标的情况。
2、投标人知悉: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项目招标及竞标报价的事项已经知悉,包括但不限于对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投标人认可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数据、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数据、资料的准确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保证: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和有效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
六、附表:投标须知主要条款
投标须知主要条款
项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工 程 综 合 说 明
工 程 名 称:丰源集团党建综合展厅二期建设项目 建 设 地 点: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丰源集团总部 承 包 方 式:工程总承包 工程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要求 质量 标准:100%合格 要 求 工 期:暂定80日历天,接到中标通知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经审核通过后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所有展示内容施工、试运行。 招 标 范 围:按照合同约定对展示方案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使用、技术和九游会登陆的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实行全过程服务与管理,以达到双方约定的目标与要求。 |
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丰源集团自有资金 |
3 |
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现场 |
4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 副本 贰 份;电子版壹 份(u盘) |
5 |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 8 日17时00分 |
6 |
投标文件递交: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标书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12楼 收 件 人:钟永武 电话:15562240999 邮件地址:119579629@qq.com |
7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到户时间为准(开户行、户名、账号在招标文件另行告知)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确定中标人之后7日内,予以全额退还(无息)。 注:投标保证金交纳不符合上述要求或逾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除扣罚其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依法给予查处。 1.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 2.在开标时证件不齐全,投标书明显有瑕疵等原因故意废标; 3.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 4.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 5.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担保;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7.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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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其数额应当不高于合同总价的10%。 2.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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